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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汇给你普及蓉江新区惠企政策

时间:2024-09-01 09:22:26


蓉江新区

惠企政策解读

    为积极响应我区政府推进的“一区四中心”产业发展工作,主动了解更多我区政府推出的优惠企业政策,我司相关人员于8月29日上午受邀参加“赣州蓉江新区非公经济大讲堂暨惠企政策宣讲会”,针对会上内容小编给大家做一个惠企政策梳理。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新招用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职工社保、医保)。

三、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 元、5000 元、3000 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 3 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享受对象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 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申请条件

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 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70%。

就业见习补贴

一、享受对象

吸纳了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 16-24 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二、申请条件

对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了就业见习对象 ( 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 16-24 岁失业青年 ) 参加见习 , 并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补贴标准

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 80%。补贴期限一般为 3-12个月。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1.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2.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一、享受对象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在孵化期内的创业实体。

二、申请条件

创业实体须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且在孵化期。

三、补贴标准

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实际费用的 60%,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 1 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网络招工宣传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目录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向网络中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的区内企业。

三、补贴标准

每个企业不超过 3000 元 / 年,按发票金额 60% 补贴。

企业招工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目录规划发展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采取以工招工、定点招工等方式开展自主招工,与自主招聘员工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符合我区产业目录规划发展的企业,给予企业招工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 500 元 / 人招工补贴。新招员工属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再增加 200 元 / 人的补贴。

企业实习补贴

一、享受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目录规划发展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对招募毕业年度内的大学生参加实习的符合我区产业目录规划发展的企业,给予企业大学生实习补贴。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70%,补贴期限不超 6 个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劳务派遣补贴

、享受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

向符合我区产业结构指导目录的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为企业输送10 人以上,并与企业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且新派遣员工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0 元 / 人劳务派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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